維持高水平的企業管治向來是本公司的首要任務。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相信,以一種透明的、可問責的方式來對公司進行管理,符合公司的長期利益,股東亦可通過良好的企業管治增加其利益。本公司自成立以來,一直致力于提高企業管治水平,并于香港聯交所上市后,即采納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附錄十四所載的企業管治常規守則(“企業管治守則”) 條文,作為本公司的企業管治常規。
公司嚴格按照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香港聯交所的要求以及其它監管要求,不斷規范和改善公司治理結構。建立了股東大會、董事會以及相應的專門委員會、監事會和高級管理人員的管理層。
股東大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法行使職權。
董事會負責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對公司的其他重大業務和行政事項作出決議以及對管理層的表現進行監督。
公司管理層,在總經理(同時為執行董事)的領導下,負責執行董事會作出的各項決議,組織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
董事會和管理層的權利和職責已在公司的章程進行了明確規定,以確保為良好的公司管治和內部控制提供充分的平衡和制約機制。
本公司已建立相應的內部監控體系管理關連交易、內部核數及信息披露等有關事務。